成熟的爱情,不该是任性的样子。接下来要给大家分享的是关于爱情励志日志,欢迎大家的借鉴阅读!
关于爱情励志日志(1)一转眼,高中毕业已经十年有余。每次同学聚会的保留节目就是盘点高中时期的情侣,现如今还剩了几对。
上大学时,大家都很年轻,有大把的闲暇时间和无法安放的青春,对于高中同学聚会这种事很热衷,基本能保证一年一次,而且人数比较齐全。大家聚在一起,就像久别重逢的老友,互相寒暄,一起狂欢,甚是热闹。
慢慢的,同学聚会的次数越来越少。毕业工作后,大家都在为生计奔波忙碌着,聚在一起越来越难。
最近的一次聚会中,仅有几个女同学带着孩子参加,看上去更像闺蜜的家庭聚会。看着那些曾经的青葱少女如今已为人母,大家感慨万千。酒足饭饱后,大家依然乐此不疲的八卦着那个经久不衰的话题,当年那些小情侣们,如今还有谁,经过异地恋的考验,排除万难,修成正果。
我们悲伤的发现,当年十几对小情侣,如今有情人终成眷属,步入婚姻殿堂的只有两对。
一对是,专业尖子的学霸组合。另一对是,男才女貌的金童玉女组合。
接下来,我要讲的是,金童玉女大俊和明熙长达十几年的异地恋故事。
大俊和明熙其实早在初中时就已经认识,俩人同为音乐特长生,经常一起去琴房拉二胡。
对!去琴房,不是弹钢琴,而是拉二胡。那时候实验中学的音乐特长生主攻的乐器基本都是二胡。
对此,我们都非常不解,为啥你们个顶个都那么喜欢拉二胡呢?一提到二胡,大家总是会脑补瞎子阿炳凄凉的拉着《二泉映月》。
每每此时,大俊和明熙都会非常无奈的说,没办法,我们专业老师就二胡拉得最好。
初三时,大家都拼命学习,恨不得头悬梁,锥刺骨,秉烛夜读,为的就是削尖脑袋考进全市最好的重点高中。自然是没有闲情逸致谈恋爱的。
中考时,大俊和明熙都没能如愿以偿进入全市最好的高中。俩人双双到了最不被众人看好的音体美特长高中。
一进入高中,走过初三备战中考的紧张阶段,大家都放松了下来。很多同学纷纷谈起了恋爱。
早在初中时,大俊对明熙就颇有好感,只是当时备战中考,学习太紧张,没有顾上谈恋爱。
军训开始,大俊就对明熙展开了轮番轰炸式的疯狂追求。
2002年正是《我的野蛮女友》在中国红得发紫的时候。
那时的明熙可真漂亮,明眸皓齿,螓首蛾眉,肤如凝脂,比全智贤清纯美丽多了,虽然性格直率,有点小个性,但也不失温柔可爱。大俊对明熙的宠爱比起电影中的车太贤,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最重要的是他比车太贤要大威猛帅气一百倍。
俩人每天就像连体婴儿一样,形影不离。当然更多的时候,大俊就像老佛爷身边的“小俊子”,对低头哈腰明熙百般讨好。
大多时候,男同学们看不惯,大俊天生“妻管严”的样子,强烈抗议,你堂堂一七尺男儿,还怕她一个小丫头片子不成?
每每此时,大俊都要抬头挺胸,用他那浑厚有力充满磁性的声音说道,谁说我怕她,我那是爱好不好?网上都说了,聪明的男人就会把自己的女人宠得无法无天,让别的男人都接受不了她的臭脾气。这是我的策略,你们懂个毛线?
就这样,大俊依然幸福的像花儿一样宠着自己的明女王。
当然有时候俩人也会吵架,明熙和大俊都是一擦就着,不点还自燃的急脾气。不过明熙性格执拗,始终不肯低下高傲的头颅。每次都是大俊妥协让步,他的杀手锏就是唱歌“你我约定,一争吵,马上要喊停……”他总是有办法哄的明熙多云转晴。
高三的时候,音乐班解散,大俊和明熙被分到两个美术班。
就这样俩人开始了最早且最短距离的异地恋。
那时候,大俊几乎每节课的课间休息都会来我们班陪明熙说话,逗她开心。
为了能和明熙考入同一所大学,音乐专业考试的时候,大俊选的学校几乎和明熙都是一样一样的,他简直就是明熙的陪考小书童。
面对大家的质疑声,大俊心满意足的搂着明熙说,我也没什么远大梦想,就想一直陪在我明女王身边。
然而天意弄人,明熙并没盼到心仪大学的专业录取通知书,陪考的大俊却拿到了录取通知书,而且还拔得头魁取得宁夏大学专业第一名的好成绩。
那一幕就好像是陪白云练跑的黑土竟然意外称为奥运会火炬手一样。
明熙的骄傲碎了一地,她哭的昏天暗地,边哭边念叨,我那么努力,平时成绩都是数一数二,考试的时候发挥的也不错,你咋就拿了第一名。这下好了,你风光了,尽情的得瑟吧!以后等你飞黄腾达了就会嫌弃我了……”
大俊看着明熙哭的一把鼻子一把泪,心都碎了,他使出浑身解数安慰明熙,女王大人,我的小心肝,求求你别哭了,不就是破宁夏大学的第一名么?我才不稀罕呢,我只稀罕你。我永远都不会离开你的。是不是这张破通知书碍你眼,我现在就把它撕了,省的你看到伤心……以后你去哪儿我就跟你去哪儿,大俊永远是女王大人的跟屁虫。
看到大俊真的手撕通知书,明熙吓得赶紧一把抢过来,边擦眼泪边说,你疯了,这通知书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你居然要撕了,我不许你撕!
其实我就是一想到即将要和你分开,心里很难过……那一刻,傲娇的明熙温顺的像个小花猫,梨花带雨,我见犹怜。
大俊一把搂过明熙,温柔的摸着她的头说,分开是暂时的,一毕业咱就结婚,一辈子都不分开。
从此他俩开始长达四年的异地恋。
和其他异地恋的情侣一样,俩人维持感情的方法就是煲电话粥,视频,聊QQ。
为了巩固感情,大俊和明熙每年五一和十一都约定去西安旅游。
穷学生没有太多钱,俩人就坐绿皮火车,明熙从青岛坐车,大俊从银川出发,那时俩人坐的两班车一前一后相差二十分钟。
每次大俊都怀揣着无比激动的心情等明熙,这二十分钟对他来说简直太美好了,一想到马上就能见到心爱的姑娘,大俊兴奋的忍不住,引亢高歌那首明熙最爱听的《你是我心爱的姑娘》完全不在乎,周围人异样的眼光。
就这样一直单曲循环到明熙下车后飞奔向自己。那时候俩人就像《情深深雨蒙蒙》中的依萍和书桓,在离别的车站,飞奔向对方,拥吻在一起。那一刻,好希望时光停止,永远停留在幸福的瞬间。
2008年,明熙早大俊一年毕业,思索再三,她决定去银川找份工作,陪大俊一年。
那年,俩人就像久别重逢的小夫妻,格外珍惜,来之不易的相聚时光。大俊惊喜的发现明熙温柔很多。
2008年底,我在老家商场偶遇大俊和明熙。说实话,如果不是看到大俊,我都没有认出明熙。她的变化着实把我惊艳到了!一头纯黑色的柔顺秀发垂至及腰,精致的粉色系妆容和修身的桃粉色大衣,让明熙粉面含春。她温柔的挽着大俊的胳膊,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俩人时而温柔对视,时而耳鬓斯磨,喁喁私语。
看着眼前的这一对壁人,我突然好想好想谈恋爱。
一直信奉单身主义的我,曾经有两次特别想谈恋爱的冲动。一次就是,高考前夕明熙因没有拿到心仪大学通知书而痛哭流涕,大俊在一旁百般安慰她,甚至要撕通知书的时候。
另一次,就是眼下俩人满眼爱意,你侬我侬,羡煞旁人。
2009年九月,明熙考取了去香港工作的机会,薪水不菲。大俊大学毕业后,被父母逼回了山东老家,父母希望他能在小县城当一名音乐老师。
彼时,明熙已经飞去香港工作,她想趁着年轻多赚钱,改善家里的经济条件。
大俊在父母的威逼利诱下,通过了教师资格考试,眼看就要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
这时,明熙提出了条件,要么去香港陪她,要么分手。
听到明熙提分手,大俊心都碎了,那一刻他才发现,明熙就是他的氧气,离开她,活不下去。
大俊非常坚定的和父母摊牌,我不能没有明熙,没有她,我活不下去,我必须得去香港找她。
为了能和明熙在一家公司工作,去香港前,大俊在小县城的火锅城找了一份服务员的工作,想积累点工作经验,好去了香港能和明熙比翼双飞。
就这样一个风流倜傥的名牌大学音乐系高材生当起了火锅城的跑堂,每天累的像狗一样,浑身的弥漫着久久无法散去的火锅味。
对此亲朋好友们都非常不解,放着轻松、舒适、体面稳定的老师不做,天天把自己累成这样,值得么?
每次大俊都微微一笑,只要能和明熙厮守一辈子,做什么都值得!
一晃大半年过去了,看大俊迟迟没有来想香港找自己,明熙再次提出分手。
大俊挂掉电话,收拾好行李,兜里揣着在火锅城打工赚来的三千块钱,马不停蹄飞向香港。
在香港,傲娇的大俊依然从最底层服务员开始做起,虽然每天工作很辛苦,但他却非常happy。
每次看他发朋友圈,各种花式秀恩爱,俩人的甜蜜的身影遍布全国各地,甚至秀到了美国。每张合影大俊都乐的大嘴巴子咧耳朵后面去了,依偎在他身边的明熙,依然幸福的就像掉进蜜罐一样,宛如十几年前那个被爱情宠上天的青葱少女。
是的!对女人来说,甜蜜的爱情是这个世界上最有效的保养品。
2013年,升职加薪,春风得意的大俊,在同事的见证下,给明熙准备了非常惊喜的求婚仪式。
就像偶像剧里的庸俗桥段一样,西装革履的大俊手捧一大束玫瑰花,单膝跪地,明熙喜极而泣,十四年了,俩人历经千辛万苦终于走到一起。
上周末在珠海,我有幸再次大俊和明熙小聚。几年没见,大俊瘦了一大圈,明熙胖了,不过依然美丽动人。
那种美丽,是任何昂贵化妆品的精心保养无法达到的,完全是爱情的伟大魔力。
大俊依然像中学时候一样,没心没肺的笑着问我,看我变了没?我瘦了足足二十多斤,肉全长我家明熙身上了。
明熙娇嗔道,去,你就是居心叵测,把我喂那么胖。
大俊笑了,小孩子胖点好看,你现在正在长身体,就应该多吃点。
看到俩人依然和十几年前一样,爱的浓情蜜意,我羡慕的口水都要喷出来了。
“好羡慕你俩,十几年了,还和刚谈恋爱的小情侣一样。快点给我传授点爱情保鲜的秘籍。”我一脸羡慕的说。
明熙有些不好意思的说,其实我俩也经常吵架的,我们解决矛盾的方法就是吵架。
两个人在一起吵架是在所难免的,吵不离、骂不散、打不走才是真爱!我说,还有没有其他秘诀?好多人都说异地恋特别煎熬,很难挺过去,成功率特别低。
大俊一脸认真说,异地恋真的特别考验两个人的感情,两个人天天腻在一起,根本无法体会到异地恋那种“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饱受相思的煎熬。其实我认为情侣之间都应该分开一段时间,去体会一下异地恋,因为如果没有分隔两地,你永远不知道自己到底有爱对方。所以才会有“小别胜新婚”嘛!不要说什么异地恋很难成功,其实往往是爱得不够深罢了,因为不够爱,所有把异地当做分手的借口。
明熙羞涩的补充到,我觉得旅游是异地恋保鲜的秘诀。我俩从上大学到现在,已经把大半个中国游遍了,还去了美国。平时我俩只要一觉得生活平淡乏味,激情快到柴米油盐酱醋茶磨淡时,就背上行囊去旅行。
旅行真的非常神奇,看着两个人的足迹和身影,走过一座又一座城市,穿越一条又一条的陌生街道。那种感觉非常奇妙,就好像两个人一起经历了很多,俨然已经融为一体,再也无法分开。如果说平淡琐碎的生活就像白开水,那旅游就是最好的调剂品。
看着明熙侃侃而谈,大俊心满意足的说,我现在最大的梦想就是我家明熙能给我生个女儿,这样我的人生就完美了,守着我的两个大宝贝过一辈子,我也别无所求了。
我笑了,你就没有什么音乐梦想么?你外形条件不错,唱功又非常了得,为啥不去参加中国好声音?
大俊笑呵呵的说,我没啥音乐梦想,我的最大梦想就是一直陪着明熙。我可不能参加中国好声音,万一红了,每天忙糟糟的,谁来照顾明女王?
明熙温柔的对我说,他唱歌真的蛮好听的,我最喜欢听他唱歌了,其实他在香港很多歌唱比赛中都拿过奖的。
我看到明熙的眼睛里有亮晶晶的东西不停的闪烁,我知道她眼睛里不经意流露出的明亮神采,是对大俊发自内心深处的爱。
只有真正的爱,才会让一个女人谈起他的男人时,如此神采飞扬。
看到大俊和明熙十几年如一日幸福的像花儿一样,我想这大概是我所见过的,最好的异地恋了。
关于爱情励志日志(2)在朋友圈里看到大师们的经典情书,点开浏览,开篇便是胡兰成致张爱、沈从文致张兆和、徐志摩致陆小曼……
互联网高度繁荣、碎片阅读成为气候的年代,无论你愿不愿意,满目充塞的信息每天都可以N次帮你复习名人名言、名段名篇。其实,这些文章都早已在不同的场所读过了。说实话,不能不佩服,这些大师们果真连言情也是大师级水准。只是遗憾的是,有些谈情说爱的高手,往往也是移情旁顾的快手。胡兰成首当其冲,徐志摩毫不逊色,沈从文也自有独到之处……
美国作家蒙肯说:“男人通过吹嘘来表达爱,女人则通过倾听来表达爱,而一旦女人的智力长进到某一程度,她就几乎难以找到一个丈夫,因为她倾听的时候,内心必然有嘲讽的声音响动。”——惭愧,我也是个越来越不乖的女人。当我站在高处,完整地俯视一段历史的河流,再来“倾听”某些大师的情话,真的捂不住内心的嘲讽。
“因为相知,所以懂得”“岁月静好,现世安稳”,胡兰成这婚前的自诩、婚时的承诺,曾深深打动和甜蜜了张爱玲初坠爱河的心。然而婚后的胡兰成给予张爱玲的究竟是怎样一片静好的岁月、安稳的现世?他消费着上海的忠诚牵挂,坐拥着武汉的青春娇娘,营建着温州的鸳窝甜梦,明里牵手爱玲,暗里私会苏青……他的内心如此“颠沛”,她的现世如何安稳?每当我想起温州渡头披雨含泪孤独而返的张爱玲,想起在异国他乡居无定所一生漂泊的张爱玲,便心痛不已。誓与愿,两重天。一边回顾着胡兰成的混乱情史,一边品读这写与爱玲的“真情”告白,怎么读都觉得不过是件精致的伪饰。旁观一个背叛的爱人细数往事,愈是甜蜜处愈是寒凉蚀骨,犁心黯魂。直叹,一个人一生得有多少柔情蜜意才供得起这样的辗转挥霍?难道爱真的可以是这样一场一场的自我背叛?
“知道你会来,所以我等。”沈从文的这个句子曾被多少追求爱情的男女传诵和引用。可是如果你知道等来之后的故事,你还会如此感动么?那个对三三死缠烂打、穷追苦等的“乡下人”,刚“喝杯甜酒”,时未隔三载,苦等来的人尚未及陈旧,他便“灵魂出界”,恋上年轻的诗人高青子,给三三的内心带来巨大的伤害。这个浪漫的“乡下人”的观点是“打猎要打狮子,摘要摘天上的星星,追求要追漂亮的女人。”“最理想的是女子必聪明得你说一样她知道十样,你说的她明白,不说的她也明白。她一定又美丽,又尊贵,又骄傲,才能使我发疯发痴。”哦,原来美丽尊贵又骄傲的女人只是用来“追猎”的。心下禁不住划过一丝疑问:沈从文老师对于三三同学,究竟是爱更多一些,还是征服欲更强一些?
曾有高人对“落网女人”的结局做过一个譬喻:你见过几个钓客还给钓到桶里的鱼喂饵的?真是精妙啊。婚后的三三从女神变成了一条再也无需下饵的鱼,而那个曾经奴隶般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男人,已转对另一只耳朵情感横溢卿卿呢哝去了。此刻,再来读读这情话,还甜么?
都不太想说徐志摩了,因为太多人都知道这个不靠谱男人的故事了。为了追求林徽因,不顾身处异国举目无亲的妻子的痛苦无助,逼她打胎,在月子里就迫不及待地逼她签离婚书,对一个与他同床共枕为他生了两个孩子的女人,连起码的同情都荡然无存,遑论亲情。可就是这样一颗薄情寡义的心,转向林徽因便顷刻融寒化暖,蜜意缱绻,情诗春蚕吐丝般错阶绵延。追求林徽因而不得,一转眼又如胶似漆地黏上了陆小曼,照样可以欲生欲死地倾诉着如潮相思。读他写给“我的龙”“我的至爱”的炽烈如火的情话,我累笑了:一个人一生可以有几个“至爱”?可以“肝肠寸寸的断了”几回?冯骥才说,能够重复的,都不必珍惜。三毛也说,如果你给我的和别人的是一样的,那我就不要了。感叹一个男人的移情善变之余,不禁坏坏闪过一念:若是徽因读了这肉麻情话,心下作何感想?当“历史”重演,她该如何重新审视“历史”?
有些情话,经不起审美。一凝神,一定睛,神话就碎了。
相对于那些响亮而炽烈的告白,从来敬重那些深挚内敛的爱。
想说说西南联大的教授,金岳霖。
有意思的是,金岳霖与徐志摩的爱情关系着同一个人——林徽因。不同是,徐志摩是“爱过”,激情而短暂;金岳霖是“爱着”,深情而恒久。
金岳霖仰慕林徽因,且终生未娶(当然林徽因并非他终身未娶唯一原因),长期与她比邻而居,无论她健康或是疾病,风华正茂或是两鬓星星,始终相伴她于一转身的距离,关注她的悲喜沧桑,给她最好的关怀与呵护。林徽因去世多年后的一天,90高龄的金岳霖忽然郑重其事地邀请一些至交好友到北京饭店赴宴。开席前,郑重宣布设宴因由:“今天是林徽因的生日!”顿惹举座唏嘘。凭着对林徽因一生的执着守望与深情付出,谈爱,金岳霖是完全有资格和底气说话的。然而《林徽因传》出版前,书的作者请求86岁的金岳霖为林徽因写一段话,金岳霖沉思了很久后,最终还是缓缓摇摇头,坚定地拒绝了:“我所有的话,都应该同她自己说,我不能说,我没有机会同她自己说的话,我不愿意说,也不愿意有这种话。”说完,闭上眼睛,垂下头,陷入无语的沉湎。
金岳霖对林徽因的爱与仰慕众人皆知,然而他一生写下三部专著,却从没有为林徽因写下一篇情话,甚至不曾有过任何言语的承诺,他只是在默默地爱着,守护着。我常想,当一个人对着全世界高唱爱情的时候,已不是为了给爱的人听。最深挚的爱,也飘不成天空的歌声。
还说西南联大的教授,这一位是陈岱孙。陈岱孙是中国著名的经济学家和教育家,自1927年从哈佛归来后,先后在清华大学、西南联大和北京大学执教七十载,一生未娶,97岁无疾而终。他独自度过了正直纯洁的一生。
唐师曾在《一诺千金》中说:“据高年级同学讲,70多年前,风华正茂的岱才和同学同时爱上一‘有文化的家庭妇女’。双方击掌盟约,将来谁先得博士谁娶其为妻。于是两位翩翩少年同时放洋欧美。岱老在哈佛苦读四年终于获博士学位,他归以似箭,当即买船票辗转回国,可功亏一篑,人到北京才发现,‘有文化的家庭妇女’已被人略施小计捷足先登。”而据许渊冲回忆说,陈岱孙和周培源在美国留学期间同时爱上一个女同学,回国后这个女同学成了周培源的夫人。陈岱孙终身不娶,却和周培源情谊如旧,从此成了周家的常客,常常为周家拮据的经济慷慨解囊,而周家的孩子们也都亲昵地称陈岱孙为“陈爸”。
陈岱孙究竟为何一生未娶,后人看到的相关文章和资料都只是“据说”,因为陈岱孙本人对于自己深爱的人,不仅没有写下任何情话,甚至一生守口如瓶,只字不吐。
“金爸”和“陈爸”都是因为没能牵手“对的人”而终生未娶的男人。他们与上面胡、沈、徐三位先生同在民国,同为高知,年岁相仿,但对待爱情的态度和方式却是大相径庭。他们对爱的尊重与专一,作为一种高贵的精神元素,丰满和成就了一个文化与思想的时代,一并连同那个时代被人们传颂和崇仰。
他们一生不婚,不是不优秀,不是不会爱,更不是没人爱。世间不乏好女子,只是于一个真正懂爱的人,不是随意牵起哪一只手都可以点燃一场爱情,成就一段姻缘;不是随意伴了哪一个好女子都可以一路言笑晏晏,恩爱承欢。
世间最好的爱情,是找一个对的人,在漫长的岁月里,谈一场漫长的恋爱。
彼此,非我不爱,非我不欢。
一生,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关于爱情励志日志(3)我坚信我会和沐梓重新遇见,重新相识。在地下铁,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在她画展举行的某个城市……
一开始,我以为她是一个流浪文青。每天,她都坐在地铁站大厅的同一个地方,表情认真地看着来往的行人,带着些许的迷惘。
渐渐地,开始注意看她。二十岁上下,明亮的眼睛,小巧的鼻,五官清丽。柔软的长发大部分时间披在肩上,有时也挽成一朵花。只是,嘴唇总是没有血色,让人不由得揣测她是藏在地下的幽灵。有时候,我很佩服她的勇敢,比我勇敢。起码,我还要为了一日三餐在自己不喜欢的公司混日子,不敢做丝毫的游离。
那天周末,公司安排聚餐并包房唱K,我对这些一向没兴趣,早早找个理由离开。在街上闲逛一晚,乘搭最后一班地铁回家,到了终点站已是晚上十点多。列车下来的人寥寥无几,大厅一片静谧。
她居然还在,坐在那里,全身被乳白色的光笼罩。我终于抵挡不了内心的好奇,走到她面前。她马上站起身,警觉地看着我。我有些尴尬地对她笑,我不是坏人,我只是好奇,你为什么每天都在这里。她似乎松了一口气,唇角枯涩地翘了一下。我只是在看人的表情。看表情?我诧异。是的。我在画一本画集,画集的主人公是一个人,需要很多表情,所以我在这里观察。
我有些吃惊,没想到得来的是这样的答案。其实我在这里的收获不大。她似乎没意识到我的异样,继续说,我看到的所有人都是一般模样,脚步匆促,神情淡漠。说完,幽幽地叹了一口气。我想,她一定来城市不久,否则,怎么会不习惯城市的表情。城市里,人早被喧嚣和浮躁淹没,哪里有心思去随心所欲地释放自己的喜怒哀乐?这次,我知道了她的名字。她说,她叫沐梓。
青岩又穿着一件崭新的皮夹克在镜子前转来转去,不时靠近镜子捋捋新剪的刘海。他一定又要和女友去约会了。和他住一起的这么长时间,他平均每三个月换一个女朋友。他和我,终究是不一样的人,他在这座城市活得很好。
我对他说起沐梓,他“哦”了一声,然后回头,对我诡谲地笑,你小子是不是动心啦?我哑然失笑。说实话,对沐梓,是有一点儿好感的。我喜欢这种单纯的女子,对这个世界抱着一种来自本能的天真和好奇,又对城市的声色犬马、聒噪喧嚣持有戒心。
再见到沐梓,我看到了她的画。画在素描本上,用彩色的铅笔。一页一页翻过去,画的都是同一个人。一个面容清秀的少年,大多数是翘着一边嘴角,笑容痞气而桀骜。这就是你画集里的男主角?我问她。
是的。她点点头,可是我只画出了一种表情,别的表情,还没找到适合他的。我把素描本合上,跟她开玩笑,人的表情不都是一样的么,喜怒哀乐,不过是脸上若干肌肉的组合排列。沐梓认真地摇头,眼睛里有异样的光芒一闪而过。不对,我的石头不一样。石头?没想到这个帅气的少年有这样难听的名字。她听了咯咯地笑,露出两颗白牙,说,是呀,他的名字是不好听。不过,他是独一无二的。
这次,沐梓似乎很兴奋,说了很多话,说关于石头的画集半年后就要出版了,还说出版社对她的作品很满意。我第一次见到她笑得眯成一条缝的眼睛,这是这个城市少有的表情。
这是青岩第一次带女孩回家。之前他从不会这样,所有的风流都被他扔在外面,和生活泾渭分明。地上的衣裙鞋袜,从客厅进门开始,一直延伸到他紧闭的房门。我的心里忽然就积满了莫名其妙的愤懑。想用手砸房门,想了想,还是把手放下来。
进了自己的房间,我翻来覆去睡不着,脑海里总是想着隔壁的一男一女。青岩和她,相识了多久呢。也许,时间并不是问题,正如我和沐梓相识不过一个月,却已深刻于心。只是,青岩一向滥情,定是和以前一样的露水情缘吧。
上了两个小时的网,终于听见敲门声。青岩问我要不要和他一起去外面吃饭。开门,见到他用胳膊搂着一个女孩的肩膀,那女孩长得苹果似的小圆脸,带着小小的单纯和可爱。青岩看她的表情也与以往不同,洋溢着幸福和满足。他说她叫心凌。
我想青岩这次是真的动心了。识相地谢绝了他们的邀请,我继续呆在家里,吃了泡面,百无聊赖地躺在沙发上看电视。电话响了,是沐梓的,言语有些忐忑,要邀请我去她那里看她的画。听我不作声,又怯怯地为她的唐突道歉。
其实,迟疑是因为兴奋,我连忙抑制住心里的兴奋说了好,然后忙不迭地出了门。是在市郊的一幢破旧的小洋楼,楼体爬满了苔藓,在夕阳的余辉里泛着暖光。按她说的地址上了三楼,她已经倚在门框上等我。
如我所想,沐梓一个人住。只是一间单房,除了床和一些必备的物品,就是靠在墙上的很多油画,都是那个叫石头的少年。或撇嘴,或皱眉,或开怀地笑。我在油画面前一幅一幅地走过去,那个叫石头的少年似乎和她素描本上的有了一点不同,那表情似曾相识。
正要问她,她却挽住了我的胳膊说谢谢,她的动作不带一点暧昧,是真的对我深怀感激。我的笑容僵在脸上,终于用手拍了拍她的手,说要说谢谢的是我,是你让我知道我还没有被这个城市湮没。
青岩和那个叫心凌的女子在一起很久了,这次完全没有分手的迹象。我想,这一次,他是真的爱了。不久,青岩说要和心凌搬到城市南端的一个小区,我有些伤感,却是真的替他高兴。只是,在他和心凌亲昵地坐上计程车的尾座,青岩高兴地关上车门的那一刻,我的心里还是晃过一丝惶恐。直到计程车在车水马龙里消失成一个小点,才微微舒了一口气。
独自回到家,我躺在床上,等心跳恢复正常。我给沐梓打了电话,我说沐梓,我想找你。沐梓在那边静默了一下,说了好。
这次见沐梓不是在她的家,是在游乐场的摩天轮下面。她一直抬着头看着摩天轮,以至于我走到她的身后,她也没有反应过来。沐梓穿了干净素雅的棉布裙子,长发海藻一样披在肩上,像单纯的孩子。
我试探着拍了她的肩,她似乎吓了一下,见了我,微微一笑,问,过几天的话,摩天轮会转吧。我看着旁边立着的那个“机器故障抢修中”的牌子,说,也许吧。离开前,沐梓用手掌盖着眼睛,抬头认真地凝视了一下那些停在空中的空空的坐舱,期盼地点了一下头,说,我想让石头坐在上面,笑容清澈地朝下面招手。
那天,我带沐梓玩遍了除摩天轮以外的所有设施,沐梓很开心。但我终究没能说出那三个字。我对自己说,是因为我还没有做好足够的准备向她表白,而不是因为我有些害怕,害怕说出来了,就意味着将要失去。之后的一段时间,我为自己的表白准备了很多,想了各种各样的方法,都被我一一否决。我从来就不是一个善于表达自己感情的人,何况,在我爱的人面前。
最终,我带了很多的照片,从小时到现在,各种各样的表情。我想为沐梓的画集提供更多的素材。我选了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带着我的礼物到了沐梓的住处。在沐梓的门前犹豫良久,手指终于落在那面老旧的带着精美雕花的门板上,然而,门久久不开。我的心里浮起不祥的预感,把门砸开,我见到了倒在地上的沐梓,她的手里还拿着画笔,颜料撒在尚未完成的一幅油画上。那幅画里,石头正得意地把脑袋从摩天轮的坐舱里伸出来,未完成的笑容也是灿烂如葵花。
沐梓醒来是在第二天的上午,那时太阳刚刚升起。看见病床旁边的我,她皱皱眉,身体警觉地朝墙壁靠了靠,眼睛里有瞬间的惶惶然。过了一会儿,紧蹙的眉头才舒展开来,朝我虚弱地笑,说吓着你了吧。
我摇头,并安慰她。医生说了,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脑肿瘤,可以做手术切除。可是,会影响记忆力。也许,我很快就不记得你了。她笑着说,但并未表现出太多的担心,更多的只是遗憾。我把她的手放在手心,心里的疼开始蔓延,眼泪开始往外涌。我转过身,不让沐梓看见我的眼泪。半个小时后,沐梓吵着要吃苹果,我去买了后回来,她就不见了。医生说她坚持要出院,去找另一家医院做手术,可是不愿意说出那家医院的名字。我愣在原地,哭不出声音。
事实上,从见到她的素描本开始,我就知道她的真名并不叫沐梓,沐梓只是她的小名。她的画集,画的都是同一个人,那就是青岩,小的时候,他的小名就叫石头。我相信,她一定是青岩的青梅竹马吧,他和她相约过未来,相约一起去坐摩天轮,一起乘搭地铁在城市的地底下游玩。直到青岩独自一人到了这座城市,在城市里的声色犬马里迷失,终于回不去。而沐梓,在等不到青岩又发现自己生了脑肿瘤后,便到了这座城市找青岩,她一遍一遍地画石头,不过是想让自己不要那么快把青岩忘记。
而青岩,是依然深爱着沐梓的吧。心凌,和沐梓那么相像。他只是不自知。我想,在沐梓和青岩之间,我是一个道德低下的第三者,虽然严格来讲不是。但我没有告诉青岩沐梓的到来,完成沐梓的心愿。我爱沐梓,我不知道这值不值得原谅。
总有一天,沐梓也会把我忘记吧。但或许这是好事,在没有青岩的世界里,我和沐梓的爱情才可以得到圆满。我坚信我会和沐梓重新遇见,重新相识。在地下铁,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在她画展举行的某个城市……因为,她画布上的那些表情,一定都是我的。她一定记得,我曾经为了她,真实地欢笑,担忧,以及红了眼眶。
关于爱情励志日志(4)她做了个人网页,把自己的资料放进去,包括好些妖艳迷人的性感照片。网站人气颇高,据说没有多久就达到了几十万浏览人数。
她忙的不亦乐乎,QQ上人头闪烁,要求加入者此起彼伏,好像自己一下子成了白雪公主。经过几个月的大浪淘沙,终于锁定了心中的白马王子。据称此人乃一浙江锁业公司老总,家财万贯,年方四十出头,孤儿,海军军官退役,养父母在北京,喜欢做慈善事业,妻子病故云云。
经过网络上的卿卿我我,白马王子终于要来长沙见白雪公主了。表姐激动异常,提前做好诸多接待准备。先是带着未来的郎君宴请同事,此君温文尔雅,谈吐得体,出手大方,令老姐在同事面前争了不少面子。
表弟还是要拜见的,一个电话,我们只好在家恭候贵宾光临。先是进门请安,手中大包小包的拎着,脱鞋,然后亲自把鞋子整齐的放在鞋柜里,显示不凡的教养。尔后与我海阔天空的神聊,大谈创业历史和管理企业的经验。我自诩为杂家,天上地下、古今中外、宏观微观、人性狗性狼性,只要你喜欢,我都奉陪。此君口才极佳,的确能言善辩,和他交谈有一种惺惺相惜相见恨晚之感,难怪老姐神魂颠倒心醉神迷。索要名片,未果,只翻看了他带来的企业资料,便记住了企业之名。
表姐带着王子去县城拜见父母,得分也高。
只是骗子终究是骗子,他善于忽悠,可也太低估了我的智商和情商。你是那么大公司的老总,难道当地没有任何年轻优秀的女性令你着迷,难道你周围的女性会放过你这个钻石王老五,非要通过网络神话般的到长沙来寻觅你这个原来没有半点渊源和瓜葛的女人?我在网上一查,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根本就不是此君。再打电话,该公司根本就没有此人。我把调查的结果通报了父母和表姐,父母大惊,老姐却含糊其辞,不愿相信。
表姐父母不顾高龄,星期天晚上和我一起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通过半个多小时的据理力争,派出所终于同意出警。三位警察和我们来到表姐家,以检查暂居证为由对白马王子进行盘问,我看见该君脸色倏地煞白,神色慌张,终于无法自圆其说,落荒而逃。
二日后派出所打来电话,对原来的轻傲态度道歉,要求王子再来时赶快通知云云。三日后长沙政法频道上也报到了此逃犯,我在电视上看到了王子的照片,乃一富婆杀手,专骗富婆钱色,只是表姐似中情花巨毒,沉迷梦境过深,久久没有回过神来,不愿相信。